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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四个约谈”强监督
  阅读:7689  发布时间:2015-8-17

  今年以来,湘东区纪委坚持抓早抓小,把谈话提醒体现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日常管理监督中,实施"四个约谈"强化监督管理。
   述职约谈。该区明确规定乡镇街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区委全会或区纪委全会报告个人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以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等事项,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日前全区11个乡镇街均对上半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述职测评。
   信访约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区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对单位"一把手"及其本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单位强化监督管理,个人限期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施诫勉约谈。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宣布处分之前,由区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对其进行诫勉约谈;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在宣布处分之前,由案件主办人对其进行诫勉约谈,促使其放下包袱,改正错误,努力工作。
   考评约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得分较低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书记进行履职约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问责,确保"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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