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东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乡(镇、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群众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2015年对全区11个乡镇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群众评价。并通过对群众评价结果的运用,督促各乡镇街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怎么样,群众能切身体会到。湘东区将评判权交给群众,让"民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的刚性指标。通过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客观评价各乡镇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成效。科学研判各乡镇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形势,为加强全区的党风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参考。为得到群众客观真实的评价,湘东区科学设置统计样本,组织11个工作组,到11个乡镇街138个村(社区)进行入户走访,进行问卷调查,而且每个村都要走访到位。工作组不固定挂点乡镇,每季度变动1次。接受群众评价的项目主要有:干部作风情况、治理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情况、解决群众诉求情况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心及满意度。所有评价项目量化为百分制,由群众自主打分。
在每一季度的群众评价工作结束后,该区会在全区通报评价得分情况,对评价结果较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乡镇,区纪委将函告党政主要领导,责令其整改。年度评价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