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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召开贯彻执行公务人员受处理处分期间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协调会
  阅读:12108  发布时间:2015-1-5

       近日,湘东区召开关于贯彻执行公务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及受处分期间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协调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要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维护党纪政纪和法律的严肃性,确保处罚处分期间工资待遇执行到位。

      会议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立案决定书、处分决定及相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提供收容教育、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决定及相关情况;法院、检察院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提供逮捕、判决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收到上述文书后,要及时按照规定审核工资待遇,财政、编制部门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及时办理工资、编制关系。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通报相关处罚处分决定,确保信息畅通。同时,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因为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萍乡市湘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政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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