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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公告
  阅读:94529  发布时间:2016-7-25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区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的时间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查处、建章立制和检查总结5个阶段进行。
  二、集中整治的对象范围
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行业监管、窗口服务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站所),各乡(镇、街)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委,各村(社区)村两委干部、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
  三、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部门执法和为民服务方面。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吃拿卡要、野蛮执法、徇私枉法;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办事态度生冷、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为官不为”;政务、村务不公开,群众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2.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强农惠农、民生工程等涉及群众利益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物资分配等事项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与民争利,以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
  3.工程建设和项目实施方面。重点整治和查处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在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专项项目、扶持项目实施中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私分、假公济私;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中强占掠夺、侵占挪用、损公肥私;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
  四、有关政策
  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问题的严肃处理。
  五、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单位:区纪委信访室
  办公地址:区政府综合楼三楼
  举报电话:0799-3376612
  举报网站:http://www.xdlzw.gov.cn(湘东廉政网)
廉政账户:
账号:14-309101040003901-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湘东支行
户名:中国共产党萍乡市湘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萍乡市湘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0799-3376501     赣ICP备2024022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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