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学纪知纪镌于心,明纪守纪践于行,不断筑牢廉洁自律底线。
在学纪中知敬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党纪国法也就成了一纸空谈。这就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始终坚定理想信念,铸就对党忠诚,以党性原则“钢筋”,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根基,摒弃“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知纪中守底线。“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遵循。知纪的关键在于心中有纪,党员干部如果心中无纪,必定丢了为民初心,失了纪法底线,终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自食恶果,遭人唾弃。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小处不严,大处失守,不仅违纪干部悔矣,组织也痛矣。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挺纪在前,时时对照党章党纪反躬自省,在小事小节上严于律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在明纪中强本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是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自身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增强本领。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学习教育上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好用好《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准确辨析适用条款,进一步增强把握政策策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等能力,不断提升依规依纪履职水平。
在守纪中担使命。“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遵规守纪不能只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要具体细化为落地落实的行为。这就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岗位职责,忠诚干净担当,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在严以自律、清正廉洁上当标兵,遇到模糊地带主动后撤一步,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在监督执纪上坚持原则、敢斗善斗,审慎用好手中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