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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通报5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阅读:12795  发布时间:2023-7-4

萍乡市通报5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对我市查处的5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莲花县委原书记张运来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2015年至2022年,张运来利用担任莲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张运来还以入股公司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从中获利240余万元,并长期违规收受商人老板所送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张运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张运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花炮工贸大队队长叶红庆、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职工刘刚向企业负责人索要物品问题。2023年1月,叶红庆、刘刚利用职权影响,违规向某花炮企业负责人索要22件烟花鞭炮,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叶红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安源区劳动监察局原副局长黄志炳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向企业负责人借款问题。2017年,黄志炳利用担任安源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职权影响,违规向某房地产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其亲戚承揽该房地产项目的门窗工程。2019年9月,黄志炳违规向该企业负责人借款3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加重企业负担。目前,安源区纪委已对黄志炳立案审查,拟给予党纪处分。


湘东区林业局干部文建林在项目实施中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21年,文建林在担任湘东区林业局白竺林管站站长期间,在采购某荒山治理项目所需树种后,违规收受该树种销售企业所送1.3万余元“好处费”。目前,湘东区纪委已对文建林立案审查,拟给予党纪处分。


上栗县杨岐乡花炮安全发展办原主任梁日包庇纵容他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2021年8月,梁日违规收受某从事非法生产花炮人员所送3万元“好处费”,并对其非法生产问题进行包庇纵容,不上报、也不查处,扰乱了花炮市场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梁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梁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亲清不分,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益交换;有的“小鬼难缠”,利用职权影响索要物品或帮助亲戚承揽工程;有的雁过拔毛,在组织项目实施中收受企业“好处费”;有的以权谋私,在监管执法中乱作为,包庇纵容非法生产活动,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等,破坏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


通报强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以对萍乡发展负责、对萍乡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优良的干部作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萍乡形象、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意识,厘清政商交往边界,守牢公正廉洁底线,用心用情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认真落实整治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有关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发现并查处一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推动形成有效震慑,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全面修复净化我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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