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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正风肃纪财务大检查 向违规行为“亮剑”
  阅读:4071  发布时间:2016-12-16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提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和业务素质,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工作规范运行,预防和遏制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湘东区从10月月份开始,结合“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从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4个检查小组,对全区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的财务管理情况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于12月底结束。整个检查全过程务求“细、严、实、效”四字,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自查自纠求细。该区印发了《关于在“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中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细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情况三个方面检查内容;具体分为会计机构是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六项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办法执行等6项检查子项目,科学制定了检查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地自查自纠。
  重点检查抓严。检查组成员严格遵守检查和廉政纪律,遵守保密原则,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吃请,每周一调度及时反馈检查信息;严格依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按程序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检查内容一一对应,对所有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做到应查必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督导整改求“实”。各检查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督导被查单位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会计监督、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与被检单位交流意见并提出整改措施,帮助被查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
  建章立制求“效”。各检查小组针对普遍性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出意见建议,由相关部门根据意见建议制定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确保财务检查常态化,日常监督常态化。
  截止目前,通过财务检查查出的重大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区纪委处理,其他问题也在积极整改中。通过此次检查,一方面提高了各单位规范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对问题的查处,形成震慑作用,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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