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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三化”建设指引
来源:湘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4675  发布时间:2021-2-12

湘东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三化”建设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建强机关党支部,根据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树立“模范机关”、“廉洁机关”良好形象,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促进党支部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建设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支部建设标准化

(一)机关(含巡察机构)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支部书记“第一职责”“第一身份”意识强,模范带头、率先垂范;支部班子成员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党员管理好:落实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在严管的基础上做好激励、关爱和服务。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3.专业知识学习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依托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组、“三会一课”等,经常组织党员学习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政务处分法、刑诉法等业务知识。支持党员参加业务知识讲座、大讲堂及各类业务培训班。倡导个人自学,用好“学习强国”、 “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纪检监察内部网等平台,鼓励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业务尖兵。

4.组织生活好: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按期组织“三会一课”,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每年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

5.作用发挥好: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根据工作需要、党员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模范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党支部在加强政治引领、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团结凝聚党员、提升专业素质、树立清风正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彰显。

6.作风纪律形象好:强化日常作风纪律教育和监督工作。开展政治意识教育、纪律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良好形象,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特权思想,严防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临时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要任务。支部书记讲政治、勇担当、敢负责,支部班子成员守纪律、肯吃苦、当先锋。

2.学习组织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区纪委常委会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能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党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3.党员管理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根据需要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活动,严肃政治生活,强化纪律规矩。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一般每月进行1次党内教育。

4.服务保障好:落实党内关怀机制,关心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反映合理诉求,力所能及协调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关注党员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支部建设规范化

(一)组织架构规范

1.党支部设立。市委巡察机构、委机关各部门分别设立党支部,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纳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支部。

2.临时党支部设立与撒销。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巡察工作,可成立临时党支部,并将拟成立请示报告和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人选一并报机关党委批复。临时党支部撤销时,不需报批,向机关党委报送成立至撤销期间的党建工作简要情况报告。

3.党小组设立。党员人数在15 人以上的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名党员,明确党小组组长,报机关党委备案。

4.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视情况般由5人组成(人以上设人支部委员会,15 人以上可以设5人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并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支部委员必须选举产生。

5.党支部换届。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按期要换届的应提前3个月向机关党委请示。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慎重考虑、及时请示、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1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在个月内进行补选。

6.党支部书记述职。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区直机关工委和本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任职不足6个月的,以支部委员会名义述职。

(二)组织生活规范

7“三会一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党支部书记应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提倡党员干部讲“微党课”。用好“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纪检监察内部工作网等学习平台,调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增强党支部活力。“三会一课”应当按照要求作好记录。

3.主题党日。一般把每月第四周周五作为为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固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要是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过政治生日、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应当以纪实的形式作好记录,并留存图片视频资料。

9.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党支部党员大会或者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根据机关党支部统一安排或自身建设需要可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敢于动真碰硬、亮丑揭短,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评议,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开展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党员评定等级结果。

11.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注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五必谈”,即岗位调整必谈、考核测评必谈、受到奖惩必谈、出现变故必谈、发现问题必谈。重视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后,应当认真作好记录。

(三)党员队伍建设规范

12.教育监督管理党员。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政治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出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以及临时党支部党员管理,提倡借调跟班党员按要求接转组织关系,并参加委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主题党日等日常组织活动。

13.激励关怀帮扶党员。通过谈心谈话、政治家访、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积极开展党内帮扶工作,着力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爱党员。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关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四)日常管理制度规范

14.请示报告。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党员应当向所在党支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特别是离开岗位或者工作地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15.民主议事。凡属支部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支部书记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机关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16.党务公开。党支部应当将本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组织决策部署情况,支部计划、重点工作、政治学习、“三会一课”、换届选举、纠正“四风”、组织处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按规定要求予以公开。党务公开主要采取会议传达、张贴公告、网上公开、文件传阅、口头通知等形式进行。

17.党费管理。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标准,教育党员主动每月足额向机关党支部交纳党费,可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集中交纳。机关党支部在每年初按标准统一核定党员党费基数,并由党员确认后,年内一般不再调整变动。机关党支部要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工作

(五)各类基本保障规范

18.经费保障规范。委机关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党支部使用党费必须经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要求提出申请。严格落实党费使用规定要求,审批人和经手人齐全、手续完备。

19.工作资料规范。机关党支部统一设置支部活动场所,统一保障学习笔记本、支部工作手册、支部谈心谈话记录本、《党费缴纳证》、政治生日贺卡。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应有“六个一”:一本党支部工作手册、一台党建工作的电脑,一套党建图书、一套党建工作资料(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年初支部工作要点、支部自身建设措施、“三会一课”计划、重要工作安排、半年思想分析、日常请示报告、支委会工作报告等)、一套党员日常管理资料(包括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费收缴、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党性分析材料等)、一个支部电子资料库(包含文字、图片、视频材料)。党员人人应有“五个一” :一枚党徽、一本党员学习笔记本、一本《党费缴纳证》、一本《党章》、一套《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3卷)和习近平系列丛书等书籍。

四、支部建设信息化

20.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萍乡智慧党建工作平台。落实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萍乡智慧党建工作平台账号和密码专人管理。

21.根据上级党组织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及时更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萍乡智慧党建工作平台相关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加强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萍乡智慧党建工作平台的数据治理,及党员组织关系,做到信息完整度和准确率达到100%

22.加大对萍乡智慧党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相关信息的上传力度,上传率必须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三化”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加强自身建设,建好党员队伍,让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要认真搞好摸底自查,制定落实措施,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全面检视党支部“三化”建设成效与不足,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措施,做到全面推进、整体提高。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争创先进党支部。

附件:1.党支部成员主要职责

2.党支部主要制度

 


附件1

党支部成员主要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紧紧围绕本部门业务工作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督促党支部其他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5.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及时纠正党员在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管厚爱、抓好队伍。

7.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8.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三、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提出党支部学习、党员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2.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章党规、时事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纪检监察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

3.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宣传文化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4.负责本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自觉性。

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向支部委员会和机关纪委汇报、反映本部门党风党纪情况。

附件2

党支部主要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和撒销党支部委员。

5)讨论其他应由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2.组织程序

1)会前准备。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将召开党员大会的内容、议程、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项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必要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会议实施。主持人宣布开会→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向主持人报告( 应到、实到人数和缺席人数,说明缺席原因)→主持人宣布议题,简短讲话→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归纳集中意见→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做好会议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主持人宣布闭会。

3)会后工作。对因故没有参加会议党员,支部书记或指定的一名支部委员,负责会后向其传达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3.注意事项

会议记录要认真详实、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措施。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工作。

4)研究党费使用情况。

5)讨论其他应由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组织程序

1)会前准备。一般包括确定会议议题、会前通知、个别酝酿和准备预案等。

2)会议实施。主持人宣布开会→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实到人数和缺席人数,说明缺席原因)→主持人讲明所需讨论的议题,围绕议题介绍有关情况→委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归纳集集中意见→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做好会议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主持人宣布闭会。

3)会后工作。对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委员,支部书记要在会后向其传达会议精神。

3.注意事项

1)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研究1次本部门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支部委员会应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必要时也可召开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4)会议记录要认真详实、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课制度

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讲 1次党课。

1.主要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优良传统作风。

3)当前党内和社会的热点话题。

4)党员现实思想教育。

5)其他相关内容。

2.组织程序

调查研究→拟定计划→提前备课→向党员征求意见→授课学习→组织讨论交流→总结讲评。

3.注意事项

1)认真执行党课制度,保证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科学组织实施,按照程序严密组织,防止临时动议、仓促上阵。

四、主题党日制度

1.主题党日时间

一般每月第四周的周五作为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相对固定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

2.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紧密联系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

2)组织参观革命圣地、重温入党誓词、看红色电影、听红色故事、过政治生日等,强化党员干部热爱党、忠于党的信念。

3)组织开展社区报到、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广泛联系服务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

4)采取谈心交流、政治家访、走访慰问、党内表彰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5)主题党日活动当天,一般安排党员交纳党费。

3.活动要求

1)突出政治属性。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养,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2)科学制定计划。按照“紧贴上级要求、紧贴业务工作、紧贴党员实际”的原则,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安排、活动有特色。

3)创新组织形式。党支部可单独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也可与其他党组织联合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增强主题党日活动吸引力。

4)主题党日活动可与政治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进行。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主要内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检查上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2.主要形式。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形式召开。

3.组织程序。

第一阶段: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党支部按照制定下发的组织生活会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自觉性。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之间均要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

3)剖析问题原因,撰写发言材料。党员通过学习文件和上级要求,结合自己实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总结支部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查摆支部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下步工作目标。个人发言提纲由支部书记审查把关,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作对照检查。

2)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开展批评。

3)党支部书记总结会议情况。

4)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5)因故缺席党员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支部书记指定其他党员代为陈述;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1)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对党员提出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争得上级支持与帮助。

2)党员要针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梳理班子对照检查情况,细化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及班子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3)党支部及时将会议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

4.注意事项。

1)召开组织生活会,旨在使全体党员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要注意引导大家坚持党性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2)协助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支部指派专人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议题,提前报告参会的党员领导干部。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实施步骤

1)个人自评。党员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表现,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评价,讲明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2)党员互评。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找准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

3)民主测评。组织填写民主评议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支部委员会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

5)表彰处置。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评议结果向所属每名党员反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依规处置。

2.注意事项

1)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可与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2)党员一般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3)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机关党委同意,可不参加或者视情以合适的方式参加民主评议。

4)组织委员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谈心谈话制度

1.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突出思想交流,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收集对组织、领导和同事的意见建议,个人对组织的诉求,以及家庭存在的特殊困难等。

2.主要时机。党员提拔使用、交流轮岗、免职降职、退休时;党员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工作结束时;党员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党员如患有重大疾病、家庭遭遇意外灾难事故、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或家庭成员发生变故等情况时;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遇到困难挫折或思想波动较大时。

3.基本要求。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一般采取单独方式进行。对谈心谈话有关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通过谈心谈话达到“五清”,即党员的健康状况清、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清、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清、所思所忧清、所需所盼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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