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和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湘东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湘东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邓刚、刘益、刘煜、刘庆球、邬智慧、张根、陈建华、郑春、罗德平、贺婷等10位同志为湘东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4月。
湘东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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