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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我区查处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一)
来源:湘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7670  发布时间:2018-1-31

       2017年9月29日,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暨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部署会强调:环境要再提升,服务要再提质。要以“下死手,出重拳”的无畏劲捍卫开放型经济和重点项目建设成果。要进一步理顺机制,落实责任,给发展以“宾至如归”的环境。要进一步下定决心、重拳出击,给发展以“井然有序”的环境。要进一步协调引导、督查问效,给发展以“一诺千金”的环境。2017年,区纪委、湘东公安分局等执纪执法部门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损害经济发展、扰乱工程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合法经营的从严处理。现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通报如下:

      1.“东桥镇厚田村党支部书记刘宏挪用集体工程项目保证金13万元等问题”案件。经查,2014年,刘宏收到该村居家养老项目承建商朱某30万元工程押金后,未缴入村财务。2015年,该工程完工后,刘宏未按照合同将押金款全额退还给工程承建商,只退还17万元,剩余13万元被刘宏挪用为个人使用。此外,刘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8月1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批准,东桥镇党委给予刘宏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白竺乡上村村委会主任曹洪涛违规插手工程、虚列工程款18万余元”案件。经查,2013年,曹洪涛利用担任村主任职务便利,违反招投标法规定,强行承揽本村的石方护坡)、危桥改造、村级公路建设等工程,从中获取利润。此外,曹洪涛还在该村村级公路建设工程中,虚列工程面积3211.45平方米,虚增工程款182410.36元,记入个人往来。经2017年6月21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曹洪涛开除党籍处分。

      3.“下埠镇下埠村村民刘某强行锁和鑫公司厂房大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案件。经查,2017年8月30日,下埠镇下埠村村民刘某因债务纠纷,强行将下埠镇横溪村的厂房(和鑫公司)大门锁住,造成和鑫公司的工人不能正常上下班,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湘东公安分局以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秩序,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下埠镇栗塘村王某影响湘东产业园正大陶瓷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案件。经查,2017年10月15日,王某因合伙人黄某(湖南宁乡县人)在未告知的情况将9车陶泥发往湘东产业园正大陶瓷有限公司,王某认为黄某想私吞利润,便一边叫人到正大陶瓷有限公司阻止卸货,一边打电话恐吓货车司机,不准卸货,造成正大陶瓷有限公司瓷砖生产线因没有原材料停产近2个小时,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湘东公安分局以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上述案例,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经营,干扰和破坏了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提升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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