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全面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日前,湘东区出台《关于重申作风纪律建设“二十个严禁”的通知》。
《通知》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个方面,重申20条禁止性规定。《通知》注重立足本地实际,针对该区前期查处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申严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严禁用公款同城吃请、宴请私客,严禁参与异性有偿陪侍活动等纪律要求,突出针对性。
该区还配套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区委成立3个专项巡察组和4个财务工作检查组,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督查,着力查处一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二十个严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