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被查处的人员,借信访举报之名,为泄私愤或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诬告,寻衅滋事,侵犯他人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诬告陷害行为触碰道德底线,违反党纪国法,背离了信访举报本质,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重损害一个地方形象,必须予以打击和惩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秩序,维护党员干部正当权益,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切实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浓厚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