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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来源:萍乡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阅读:71392  发布时间:2020-5-8

近期,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芦溪县宣风镇马塘村违规套取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4月,马塘村虚构建设项目,违规套取产业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村其他费用。对此,时任马塘村党支部书记易宜亮负主要责任。2019年12月,易宜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栗县东源乡新益村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新益村违规将扶贫项目资金5.1万元用于村其他支出。对此,新益村村委会主任黄志荣负主要责任。黄志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黄志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麻田办事处东江村原党支部书记蔡辉梅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蔡辉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蔡某申报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5万元。蔡辉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蔡辉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套取产业扶贫资金、有的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这些行为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思想不正、滥用职权,影响较坏,必须坚决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倒计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高标准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以实打实的举措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生根;要针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举一反三,找准弱项和不足,高质量抓好问题整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以及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特别是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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