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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湘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72378  发布时间:2020-8-28

8月28日,十一届区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在区委六楼常委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石文兵主持会议并对巡察工作作出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云章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强调:


1.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担当。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握工作节奏,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相结合,安排部署好巡察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年内基本完成本届区委巡察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

2.要坚持精准发力,提高巡察工作的总体质效。

要把握监督重点,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问题开展监督。要注重巡察方法,发现并处理解决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少、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典型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3.要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要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亮剑,善于亮剑。要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要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借助审计、派驻、信访、专项检查方面的力量,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要把好整改销号关,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严明纪律作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督促巡察干部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灯下黑”。

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宣读了《十一届区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方案》,宣布了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成员,白竺乡、峡山口街、麻山生态新区管委会、区档案馆、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6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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