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一起蓄意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样一起案件里,我们看到了两类截然不同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一类是“坚持依纪依规处理违纪人员” 的邹雄杰,一类是“打探案情、打招呼说情,干预纪律审查”的刘峰和“收受烟酒,泄露审查工作秘密”的陈奇,一正一反,引人深思。
在纪言纪,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就是“执纪”,执纪就得不怕得罪人。时任常宁市监委委员的刘峰和时任常宁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的陈奇,一个不仅没有对“有问题”的亲属进行批评教育,还以自己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为便利打听案情,说情送礼;一个收受礼品,泄露案情,让保护错误的力量强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就是典型的不忠诚、不担当、滥用职权。所作所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大相径庭,与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南辕北辙,结果是纲纪不彰,贻害社会,严重玷污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和荣誉,也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自然要受到党纪的严惩。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不免受到“人情”影响,无论是人情这道坎,还是潜在的人身攻击,都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面对的考验。而要越过这些“藩篱”,也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定力和担当,学会勇于在看似难以拒绝的人情面前说“不”,做到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人之有爱,本由亲立。关爱家庭、关爱亲友是人之常情,但是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亲情、友情再深也要理性对待。怎样能够在 “人情”面前守住底线,往往最能反映其对公对私、对权对纪的态度。爱必须有法有度,不能越界,更不能用“公权力”谋私情。 “严管就是厚爱”,在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更加适用,在以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的同时,从严从细约束身边的人,让他们明白公权与私利、亲情与纪法的界线,明白清正廉洁是最好的护身符,如此才是作为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对家人、朋友“有底线”的关爱。
从十八大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到十九大的“打铁必须自身硬”,彰显的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表明的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信心和恒心,提出的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更高更严的要求。马列主义的手电筒不能光照别人,也要经常照照自己。“一日三省吾身”,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问一问自己,能否保证自己的所作所为经得起监督检查?能否在执纪过程中“不徇私情,敢于碰硬”?能否保证自己身边的人清白干净?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心怀敬畏之心,克己慎行,自我净化,时刻铭记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