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坚定续写全面从严治党湘东新篇章
在中共湘东区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湘东区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杨志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是新一届区委和区纪委全面履职的完整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惩治腐败力度不减,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位居全市前列。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外宣和信息位居全市第一,廉洁文化作品成果丰硕,深受干部群众喜爱。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开展“读原著·学原文”、“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党课系列学习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面向全国举办“喜迎十九大”廉政楹联书画大赛,部分优秀作品在中纪报和网站进行了展示。党风廉政宣传报道力度空前,中央级媒体用稿106篇,省级媒体用稿22篇,省纪委单条采用湘东信息10篇。对68名单位“一把手”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组织11个乡(镇、街)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电视专题访谈,并抓好了约谈问题整改、访谈承诺兑现的监督检查。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回复选人用人征求意见297人次。强化追责问责,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9起7人2个党组织,其中2个科级干部、1个乡镇党委班子。
(二)发挥“施工队”作用,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切实履行专责,抓好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今年1月18日,新的监察委员会顺利组建并挂牌运行。推进过程中,对涉改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职责、问题线索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逐个审查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涉转人员政治表现、履职情况、廉洁状况严格把关。对转隶人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和政治家访,了解思想状况,消除思想顾虑,强化身份认同。调整内设机构,转隶人员与纪委干部分散混合配置并全员培训,促进人员、业务、感情深度融合。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暗访、科技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私车公养、内部食堂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化整为零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2起38人,其中立案18起19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党内通报6次22起26人,曝光典型案例6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修订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办法》,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加强纪律宣传教育,为全区130余名村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41名新任科级干部开展“四廉活动”、3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馆。创作春锣《扶贫“奶酪”动不得》、皮影戏《清官颜培天之压舱石》、情景剧《凯丰一封家书》等系列廉洁文化作品,新建了念纯园等廉洁文化示范点,着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常设巡察办和三个巡察组,配齐了负责人,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制订出台了11项规范性文件,推进巡察规范化制度化。围绕脱贫攻坚,对扶贫、低保、医疗救助、生态公益林补偿等四项民生资金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发现资金使用和监管中的问题线索233条。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先后对湘东、下埠、麻山3个乡镇和住建、交通等6个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100余个。对巡察移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采取诫勉谈话、专题约谈、提醒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62件,强化抓早抓小。对移交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区纪委立案查处22件23人,强化巡察震慑。对149个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原原本本反馈,要求党委、纪委负责人签字背书,实行“清单式”销号整改。
(五)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逐家逐户发放张贴监督举报便民联系卡7.9万张,公开区、乡纪委书记姓名和手机号码,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270余件。聚焦扶贫项目和资金开展延伸式、点穴式专项巡察,对4个建档贫困村和18个扶贫项目多的重点村开展财务审计,共发现问题线索110条。对113条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实行了指定管辖或直查快办,立案查处21件,依纪依法查办了东桥镇厚田村原支部书记刘宏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等典型案件。对帮扶人员执行政策走形变样、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严肃问责,给予纪律处分3人,组织调整1人,诫勉谈话7人,责令作出检查4人,约谈提醒71人。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01件,立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
(六)大力培养优良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开展“担当、敬业、吃苦、律己”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干部“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优良作风。以提高执纪审查、巡察监督、文字综合等能力为重点,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4期,选派67人次参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培训班,选派16人参加跟班锻炼,强化综合素质提高。开展纪检干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谈话提醒15人,组织调整2人。出台政治家访办法,逐级开展家访谈心35户。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一年来,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付出。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始终重视、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层组织纪律建设还比较薄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纪律教育不够经常,制度笼子扎得还不够紧。二是面上“四风”虽基本刹住,但隐性“四风”仍有发生,服务效率不高、工作韧劲不足、担当精神不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三是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扶贫干部作风还存在不严不实的现象,群众还不够满意。四是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基层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对新时代反腐败工作规律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
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了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目标,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深入、再部署、再推进,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和目标,确保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民为本、执纪为民,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尊崇党章、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18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和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建设湘东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打造“两地三区”、实现“五个大变样”、让湘东人民过得更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执行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宗派主义、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科级干部函询谈话问题在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民主生活会上不主动、不如实说明谈话函询情况的,责令有关负责人作出说明,责令当事人作出检讨,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动态更新完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认真了解掌握“树木”和“森林”状况,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加强选人用人日常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村级“两委”换届纪律,坚决查办拉票贿选、威胁恐吓、恶意诬告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委、纪委、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合力。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检查、年终考核及巡察监督情况,梳理问题清单,继续对乡(镇、街)及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专题约谈,督促问题整改。扩大“两个责任”电视专题访谈覆盖面,公开目标、任务、举措和责任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二)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赋予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组监察权,实现对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出台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推进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管理、留置调查等依法依规行使。制定监察留置措施操作流程、留置场所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谨慎稳妥使用留置措施。搞好纪法贯通,加强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形成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细化明确监察措施执行、移送起诉、刑事审判等问题衔接。严格落实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相关法规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组织机制,强化对监察权力的制约。
严格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督促巩固深化“三转”,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向区纪委监委班子会述职制度。规范乡镇纪委向区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工作办法,完善“双报告”时间、形式、反馈、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建立乡案区审制度,强化区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出台并严格执行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严格乡镇纪委书记、派驻机构领导干部人选酝酿、测评、考察工作。立足现有编制资源,采取新设、合并、撤销等方式,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将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派驻监督。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着力探索适应派驻工作特点规律的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深化年工作。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五减一严”(即减少陪同、减少发文、减少会议、减少“跑腿”、减少考评、严肃纪律)为切入点,抓住县级和科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创新有奖举报、评议五优五差等举措,着力整治“四风”新表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开展“双问责”,对不主动查纠“四风”问题,导致一年内被上级查处2件(含2件)以上的,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被上级查处3件(含3件)以上或影响恶劣的,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提升纪律宣传教育质效。规划建设廉史回顾、反面典型警示和勤廉文化教育三位一体的区廉政教育馆,提升教育的品质和层次。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区委党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宣传推介清廉典型,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家规家训中的廉洁元素,创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擦亮巡察利剑
健全巡察机构制度。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专项编制和专职队伍。加强巡察人才储备,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到巡察队伍。加强巡察业务培训,采取集训、选派锻炼、实战比武等方式,提升巡察理论、业务水平。加强巡察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问题线索移交”“巡察成果运用”等制度,将巡察任务、目标、程序和责任具体化、规范化。
坚持“常、专”结合。按照一届之内全覆盖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有关乡镇和部门开展常规巡察,着力发现“三大问题”。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正风肃纪深化年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提升巡察精准度和震慑力。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巡察成果的综合应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及时做好分类处置。采取听取汇报、开展测评、核查台账、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促进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度剖析规律和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发挥巡察治本功能。
(五)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突出审查调查重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查办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和审查安全。切实抓好防逃追逃工作,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动态更新,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全区党员干部廉洁状况,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科学处置。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切实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足用好谈话函询成果,认真抽查核实函询情况说明,防止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准确运用后三种形态,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严格把握“四种形态”的转化,严格批准权限和程序,确保执纪审查综合效果。
(六)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工作要求,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重点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单位部门,严肃进行问责。要加强扶贫领域纪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
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特别是要突出查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党员干部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的行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七)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增强政治担当能力。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开展专题党日、政治家访,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锤炼过硬专业本领。针对监察委成立后新职能、新业务,制定干部业务能力拓展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与履行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采取上挂下派、轮岗交流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实战能力。
加强纪检监察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大力培育纪律文化,强化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加强人文关怀,通过举办纪检沙龙、开设周末讲堂、每月读书活动等方式,丰富交流载体,搭建交流平台,涵养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价值观。邀请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作专题报告,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开展最美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营造创新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开启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湘东人民过得更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