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全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开班,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巡察干部进行“充电”,不断磨砺巡察利剑。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章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黄云章指出,本次培训是在区委建立健全专职巡察机构后组织的首次培训,目的是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巡察工作岗位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巡察是区委巡察,各巡察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自豪感;巡察是政治巡察,要站在政治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巡察要全覆盖,要抓住重点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二要加强学习。今天的培训学习只是一个开始,会后要强化自学,要加强对中纪委网站、《中纪报》巡视巡察专栏的学习,及时掌握巡察工作的新动态、新要求;要将巡察业务知识学习与十九大精神、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切实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
三要学以致用。要将所学知识指导巡察工作实践,做到学用结合;各巡察组要敢于担当,巡察中要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实效。
四要从严律己。执纪者必先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全体巡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区委“二十个严禁”,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吃请,工作期间不能饮酒,遵守工作保密纪律。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贺萍主持培训班,要求全体参会同志:强化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学习,理论指导实践;准确定位,创新方式方法;规范操作,严守工作程序;严守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张韶辉结合自身纪检监察以及参与区委巡察工作的实践,就“巡察中如何发现问题线索”进行了专题授课;区纪委常委、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彭列辉结合参加市委巡察工作的经历,分享了巡察工作的一些心得体会和实践经验;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邬辉就如何规范开展巡察工作,进行了以“牢记职责使命、增强政治担当,推动全区巡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主题的授课。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刘涛萍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暂行办法》《巡察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
通过本次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区巡察干部的思想认识,强化了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担当,提升了巡察业务能力,为即将启动的区委第二轮第二批常规巡察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