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将至,为使全镇党员度过一个隆重而廉洁的节日,下发《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纪律要求的通知》,向全镇党组织和党员提出了“三不得一严禁”的要求。一是不得以开展红色教育等活动为名,组织党员公款旅游。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党员发放现金、购物卡、纪念品、整包香烟等钱物。三是不得借机聚餐大吃大喝,必要时只安排工作餐,午餐不饮酒。四是严禁入党对象以拉票为目的,向本支部党员赠送现金、购物卡、纪念品、整包香烟等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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