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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委(市县区级)官方微博的几点思考
  阅读:12468  发布时间:2015-1-15

    作为社会化媒体的重要类型,微博已成为网络舆论生成的主要载体。如今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官员开设微博,将其作为信息发布渠道、为民服务的平台、了解民意的方式和官民互动的空间。在微博这个平台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政府机构的服务性、部分官员的影响力都得以大幅度提升,微博在推动信息公开、促进民意表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广东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开通了全国第一个纪检监察类政务微博@中山纪检监察,到2014年前后,全国各省市县(区)陆续开通纪检监察机关官方微博,从当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设微博的应用情况看,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宣传工具。纪检监察微博作为一个新的信息发布平台,增加了廉政建设信息传播渠道,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比较主动、自主地发布希望引导的信息,同时借助这些信息的传播,可以提升纪委监察局的亲民形象,体现本部门的服务定位。
    
互动平台。纪检监察微博为纪委监察局与群众提供了更有效沟通互动平台。纪检监察部门开设微博,不仅可以传播廉政建设信息、倾听民声,更可以通过微博与群众互动,就群众所关注的“反腐”、“廉政问责”等问题,为他们进行解疑答惑。
   
了解舆情。通过对纪检监察微博上碎片化的信息整理分析,可以及时了解舆情,获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通过微博收集群众意见,倾听民意,形成有效参考。
    
通过对各级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的观察和对本部门微博维护运行以来所了解的情况来看,省级纪检监察微博运行情况比较好,被关注度比较高,与网友互动良好,粉丝量都能在数万以上,北上广等经济发达省市和河南、四川等人口大省的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粉丝量更是能达数十万甚至百万以上,这与省级纪委监察局所处的位置、掌握的信息、配备的资源是成正比的;相比之下,大部分市县(区)级纪检监察微博由于宣传力度、手段不足,掌握信息单一,资源配备缺乏等原因,运行情况并不容乐观,被关注度较低,许多纪检监察微博流于形式,内容空洞,与网友互动性不足,这一问题在县区级官方微博中尤为突出。且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严谨性、保密性,要求微博内容用语不能有丝毫偏差,不能像其他政府政务微博一样对特定事件的办理进度进行实时解答,这就造成了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微博内容大同小异,多是对党纪法规的摘抄复制,或是对中央和省级微博的“机械”转发,没有本区域的特色和亮点,形成不了特有的粉丝圈。也由于服务性不强,被关注度在众多同级政府政务微博中也趋于落后。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扩大微博宣传力度,不局限于只通过网络途径、只在本区域进行推广;收集本区县各乡镇(街道)、各行政单位例行上报信息,筛选有关廉政建设的内容在微博上发布;对网友的疑问及时准确地回复解答,暂时解答不了的应说明原因;号召广大群众创作有关廉政建设的文学艺术作品,包括微小说、美术书法作品、标语等,择优发布,并提供相应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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