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区委批准,区纪委对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文珊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文珊违反组织纪律,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投资获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文珊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文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湘东区纪委审议并报湘东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文珊开除党籍处分;经湘东区监察局审议并报湘东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文珊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