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东区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7起16名农村基层党员典型违纪案件,这7起案件是:
1.下埠镇横溪村党支部原书记欧阳艳梅、党支部副书记赖跃明、村委会副主任颜焕德、村委委员黄咏梅,因贪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职务侵占,区纪委给予欧阳艳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下埠镇党委给予赖跃明、颜焕德、黄咏梅3人党内警告处分。
2.湘东镇阳干村党总支原书记彭高存、党总支原委员贺洪,因收受财物、侵占集体资金,湘东镇党委给予彭高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贺洪开除党籍处分。
3.排上镇陂田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洪增,因违反财经纪律骗取财政补贴,被排上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排上镇陂田村村委会原主任杨业明,因贪污国家油菜补贴资金和侵占集体资金,被排上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排上镇梅林村党支部书记贾山牛、党支部原书记陈希年、村委会主任陈述林、村委委员刘仲和、村委委员刘海明,因贪污国家油菜补贴资金和违规报销社会养老保险金,排上镇党委给予贾山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希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述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仲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海明党内警告处分。
6.广寒寨乡江山村村委会原主任王中权,因侵占集体资金,被广寒寨乡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麻山镇小桥村村委会原主任曾志明、党支部原副书记兰海兵,因挪用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区纪委给予曾志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兰海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来,湘东区通过对涉农惠农资金、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村开展专项巡查,加大打"苍蝇"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小官大贪"案件,重点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案件。1-6月,区纪委监察局共立案58件,同比增长76%,查处村干部31人,占立案人数的53%。
本次通报的7起农村基层违纪典型案件,主要是农村党员干部侵占及挪用集体资金、骗取财政补贴、贪污专项资金、违规报销养老保险金等问题。通报要求,全区农村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各乡(镇、街)党委、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在"严"字上下功夫,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涉农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