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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通报一起公车私用问题
  阅读:11642  发布时间:2015-3-9

  近日,萍乡市纪委对查处的一起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是:

  经查,2015年2月27日下午下班后,陈帅夫(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职工、市残联兼职司机)私自驾驶市残联公车前往城郊某餐馆参加其同学父亲的生日晚宴。3月2日,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给予陈帅夫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当季度绩效工资,并责令陈帅夫承担此次公车私用所发生的费用,在市残联全体人员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坚持常抓抓出习惯,对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推进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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