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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上:做好处分“问题干部”的下篇文章
  阅读:123676  发布时间:2016-8-16

    近期,人民日报刊文《“问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指出:受到处分的干部中,真正属于需要拔掉的“烂树”只是极少数,多数仍为“病树”,属于“问题干部”,还有康复的机会。

  然而现实当中,受过处分的干部往往思想消沉,萎靡不振,甚至“在编不在岗、一心忙己事”“一错再错、一病不起”,这种症状的出现归根到底是个人思想认识不清,但组织关心不够也是原因之一,“一处了之”留下了后遗症。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为触纪而受到处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受到处分后不能正确看待,甚至自暴自弃。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对待受处分干部要区别看待,只要干部不在肓之上、膏之下,药可至、疾可为,都应该为其对症下药,让其回归正途。

  那么,该如何对症下药、回归正途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正思想,除心结。干部出现问题的根源还是思想上出了问题。要用教育管理的药剂把思想上的病灶去除,根据每个人错误的性质、情节的轻重,对症用药,让他们在思想认识上知道错在哪里、过在何处,反思违纪犯错的原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是为了治,各级党组织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的责任,帮助其端正思想态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实现回访教育“全覆盖”。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处分,端正态度、改正错误,解除心结。

  建制度,抓整改。“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回访不是一次,教育不是一时”。相关部门,可每年对受处分干部进行一次跟踪考察,听取其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评价和反映,结合平时的回访记录,把受处分党员干部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记入台账,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台账记录,对转变较快的党员干部进行鼓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消极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批评和教育。同时将该台账作为受处分党员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树引导,走正路。引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用良好的家风帮助问题干部重新涵养人格品质,重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单位领导、纪检干部、干部家属要时时在其身边“敲警钟”,常吹“清廉风”,充当起“廉内助”、“守门员”的角色,帮助问题干部改正错误。将关爱和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干部家庭,通过家人的力量,一起帮助干部消除障碍,摆正心态,以更加人性化的严管厚爱来温暖干部的心,调动干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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