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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热潮
  阅读:6610  发布时间:2016-8-1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后,湘东区纪检监察系统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通过中央、省市区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杂志,“廉洁湘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支部集中学、党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学习形式,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黄云章在区委全体常委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学时发言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条例》的出台,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释放出强烈信号,不担责就要被问责。”
       区纪委审理室主任汤侃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再一次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问责条例》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划出一条底线,更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组合拳。一是问责范围更广。问责对象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内容涵盖推进五大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维护六大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六方面失职失责情形。二是问责方式更多。问责内容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三是问责要求更严。通过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归档及备案制、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实行终身问责制,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要求。”
       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彭德运谈到学习体会时说:“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尤其还规定了终身问责,不搞网开一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
       该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将以党性、对党的绝对忠诚,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真问责、严问责,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问责条例》在湘东区全面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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