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东区纪委对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坚持狠抓责任落实、突出查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多管齐下,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狠抓责任落实,压力传导"全覆盖"。全面落实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的工作方案》,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乡(镇、街)、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下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表》,持续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惩处,坚持"一案双查",使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常态化。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下贯通、逐层负责的完整机制,切实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力传导"全覆盖"。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群众身边"。 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领域、基层部门", 严肃查处在扶贫移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和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在"三资"管理、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方面优亲厚友、办事不公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问题。
强化工作措施,处分问责"无缝对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充分调动乡镇纪委工作积极性,发挥反腐败协作合力,互通案件线索,整合办案资源,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检查考核,对落实此项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约谈党委、纪委负责人;对袒护包庇、瞒案不报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实行"一案双查"。
截至目前,共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28条,已立案处理3人。2015年,全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其中村"两委"负责人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